星光辩论社社员管理办法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,不论社员还是社长部长必须遵从本制度去执行,如果违反制度纳入社团考核,在年终扣除你关于学分制的加分项目。
社长管理办法:
一、社长的诞生可实行逐级晋升也可群众投票解决。社长本人必须严格的要求自己,作为团的一个分支社团的负责人,要时时刻刻按照团的指挥来走,社长本人要严于律己。
二、关于部长的管理,部长的生成由社员投票或者竞选形成。一旦形成就必须负责,不得推卸责任,不允许做违背社团章程的事情,参加会议及时,积极配合社长及社员的工作,凡是开会中超过三次未到者,给予降职处分,在严重的令其退社。
三、社团成员的管理,社员必须遵守社团的章程,表现积极地社员可以给与一定的鼓励和支持。社团成员具有监督社长和各部门部长的权利,也可以直接对他人的不当行为积极指出。
四、开会的考核,每次开会不论部长成员若不能及时开会,提前半天写请假条,并且不得以各种理由去推辞会议。每学期开会请假超过三次的自己写退社申请书,不得稍假,不得无缘无故不到。服从社长的安排,积极参加社内活动。
五、每次开会必须签到,迟到者秘书处作好记录,定期通报,对于表现极佳这给予物质奖励,社团阿的每一个成员不得违反社团制度,不得损害社团章程,不得违反校规校纪,否则一律按退社处理。
六、每个月各部门都要有工作的总结会议,并且每个月都必须按照团的指示去完成相应的活动,不论任何时候不得无故缺席。
章程自成立之日起正式实施,如有改动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