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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1-1-23 点击次数:2053次

教务处工作职能

1、根据学校学年、学期工作计划,制定教务处学年、学期工作计划。

2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师资队伍状况,提出新学期教师安排初步意见报校长室。

3、组织教研组制订学科教研工作计划、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计划。

4、根据学校意见,组织新生编班工作。

5、预定并发放新学期师、生教学用书和有关参考资料。

6、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,学习教育方针,布置上级安排的有关工作和学校有关教学、教研工作,积极开展教学改革。

7、开展教学常规检查,组织教研活动,深入课堂听课。召开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和学生座谈会,考核和了解教师教学效果,检查、督促教师完成教学任务。

8、组织发动各学科教师开展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,培养学生特长。组织参加各学科的竞赛活动、教学辅导等工作。

9、加强多媒体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室、实训室等场所的管理。

10、管理好学生的学籍档案,按省教委、市教育局颁发的学籍管理条例,做好学生的考绩、转学、休学、复学、毕业等学籍管理工作。

11、收集、整理教师的有关材料,建好教师业务档案。

12、协调好教师调课、代课并及时通知到有关的班级。

13、安排好外出听课、参观、学习等工作。

14、组织考务工作,安排命卷、制卷,编排考场。完成期中、期末考试,组织搞好试卷分析和学期、学年的成绩评定工作。

15、安排有关假期学生活动,负责布置学生寒、暑假作业。

16、组织教研组搞好学期、学年工作总结、教师教学总结,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,协助校长调配教学力量。

17、总结教学经验,组织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外出参观学习,搞好业务进修继续教育,使他们转变教育观念,提高整体素质。